第四百一十三章 我打我自己(1/ 2)
19日,洛杉矶,早10点。
林浩呆在室内,安心地等着布莱恩又一次奔赴谈判,和对方来回拉扯的结果。
合同的事情,确实不是一天两天的事
因为说句实话,这一次林浩已经是赚翻了——按照他签的合约,那这次他要拿的全球票房分成,可能达到好几千万...福克斯因为这个都要吐血了,所以上次的合同要签《博物馆奇妙夜2》,那肯定是不行了。
得改,大改。
一开始,福克斯提出给林浩500万片酬,这价格放之前完全是他很好的一个价格了,但现在肯定是不干的;
布莱恩提出则是200万底薪+百分之7全球票房分成,在福克斯这里同样肯定也是行不通。
都是漫天喊价,坐地还钱嘛。
这里布莱恩占优势:
拖着到今天才谈合同的是,就是票房越好,林浩越有资本谈嘛。可即便是如此,谈判也依旧是磕磕绊绊,进行的不算快。
林浩在办公室等的都快睡着了,好半天才听见脚步声传来,才一激灵,睁眼就看见布莱恩进来了,便道:
“回来了?”
说完就觉得自己说了句废话。
“嗯,今天也差不多了。”
谈判有时候拖不得太久,所以大家来回了好多个回合,今天大家都亮了底牌:“我这边已经给你谈到一个我觉得不错的,700万片酬,加上映后全球票房每破一亿,会给你增加100万的片酬。你看...”
“不错啊!”林浩点头。
他当初《博物馆奇妙夜》打的就是一个信息差,知道这部电影会大赚。而现在大家都知道这部电影会火了以后,也就不可能再拿到那么好的条件。
这个片酬,已经是高价了。
因为按照3亿全球票房,林浩的片酬就已经达到了千万水平,这在好莱坞都不是个小数字了。
“嗯,那行。”
布莱恩点头,他对林浩最满意的一点就是,很懂得当下状况,不会完全纠结于钱的事情。于是,他也接着道:“明天合同这边就出来,我们再对一遍的话,你就可以签完回国了。”
...
持续了将近一个月的拉扯终于结束,林浩签约回国,时间也踏入1月下旬。
北京,长林影业。
林浩先是赶到公司查看了《李雷和马冬梅》的状况,剪出来效果还真可以——这得益于宁浩全神贯注,这两个月吃喝都住公司里的成果了。
出国前,林浩在剧组看他边拍边剪的粗剪版本有3个小时差不多,而现在已经成了个119分钟的版本。
119分钟好啊!
影院方便排片。
最近公司的人也好几次和各大影城,院线的主管多次交流沟通,争取更好的排片。这些人也都很给面子,因为本来今年这个档期就多少大片。
比如其中最出名的徐峥、刘仪伟、范冰冰、黄圣依的《爱情呼叫转移》,在20年看起来星光熠熠,但其实现在她们基本都是电影咖,何况还搭了一个刘仪伟...
就是那个做《天天饮食》的。
这组合有点奇怪。
所以你要论起真的竞争力,林浩的《李雷和马冬梅》那绝对是很有竞争力的。
你就看看这预告:
内容上,从17年的未来世界穿越前,林浩苦逼的状况;再到穿越后,抄歌成名,屌丝逆袭的爽感;加上各种青春回忆,搞笑段子,就算是一个比较有新引力的东西了。
就更别说,1月份就广泛引起讨论的特效镜头——那些花在刀刃上,又融合进电影特效本身就很炫酷。
而且炫酷之后,还有内涵。
预告里面出现的全屏手机,移动支付,还有高速上网之类的东西,已经在国内引起了相当的讨论,有一批批专家或者“砖家”拿着这些预告片的东西,探讨17年到底能不能实现。
那是自带话题热度了。
再加上林浩出演,喜剧片类型,八位数的宣传费用那也更不是盖的:
比如长林影业就首次联合北京的肯德基推出套餐活动,买“肯德基李雷套餐”就可以获得一个十年前的小物件,或者十年后的“高科技”模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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